
可能因为是过春节放假的缘故吧,近几日新闻少的可怜,除去南方雪灾、央视春晚,最引爆眼球的大概就属于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了。
我向来是不关心娱乐新闻的,所以在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发生之初,对其并没有一星半点的印象。昨天晚上出去喝酒,在酒桌上才第一次听说有关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传闻。讲述者是一个时尚的年轻人,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一直是一头雾水,因为他提到的事件中的几个主角,除去张柏芝以外,在我的脑子里都没有什么印象。
回到家以后看完电视连续剧《闯关东》,上网搜索了一下陈冠希,才猛然发现此后生居然有如此大的名气:“成龙的“秘密武器”,谢霆峰的同学和劲敌,张国荣亲自制作唱片, ABC美女Meggie Q的绯闻男友,电影界新生代小生代表……年轻,长得帅,家境富裕,一炮而红,好象什么好运的事,都给陈冠希给碰上了;歪嘴,不敬业,乱放电,唱歌烂,好象各方面批评,陈冠希也都被骂过了。爱他的人说他是率性,恨他的人说他太任性,陈冠希的真性情,必须要fans自己来真实感受……”
再去看有关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的新闻,越看感觉越不是滋味。既不是感觉陈冠希可恨,也不是感觉女星们可怜,更不是感觉网民可敬,反倒是一种最为直接的感受充溢心头,那就是陈冠希是可怜的,网民是可悲的。至于那些被暴光的女星们,不想去做任何评价,向来对这类人物就没有什么好印象,但现在这些人也算是受害者,再说一些过头的话也不合适,所以还是不做评价比较妥当。
之所以说陈冠希是可怜的,原因在于他和女星之间的瓜葛以及激情另类的行为,完全是私人之间的事情,即使有“玩弄”别人的嫌疑,但前提也都是建立在“两厢情愿”的基础之上。对于成年男女而言,在彼此都清醒的情况下发生“饮食男女”之事,对于两人而言并没有什么吃亏、沾光之说,倘若两人都没有结婚,那么两人之间再怎么发生不雅的行为,也与他人没有任何的关联,更无关于道德。因为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陈冠希与女星之间的“两厢情愿”显然与道德无关。
倘若陈冠希将“艳照”保存的非常稳妥,没有流落出来,我想大家至今也不会知道这种事情的存在。站在这个角度来看,陈冠希只要不是偷拍,那么他拍“艳照”的行为完全是个人喜好,而且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的权益,自然也就不应该受到他人的指责和漫骂。现在“艳照”流传出来,根由虽然在于他的不小心,但关键还是在于肆意传播者。从这个角度来说,传播者才是真正应该被谴责和惩处的,香港警方的举动已经印证了这一点。现在,陈冠希也是受害者,被“艳照门”事件弄的焦头烂额已经是让人可怜的了,再经受来自各方的质疑、谴责,甚至漫骂,岂不更加可怜。
之所以说网民是可悲的,一是因为大家的心态。 “艳照门”事件一出,究竟有多少网民是抱着猎奇,甚至猥琐的心态跟风、浏览,不好用具体的数字或比例去枉加猜测,但我们可以扪心自问:“自己关注这个事件的动因真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道义吗?”恐怕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怀着隐晦的心态看了*,一边流着肮脏的口水,一边叹息自己没有如此的艳遇,另外一边还要对陈冠希大骂出口,以此发泄自己心理的不平衡吧。
这种可悲倒还在其次,充其量也是个人问题,不会对社会产生什么真正的危害。但另外一种可悲就让我感觉是相当的危险了。有报道称:“七成网民呼吁逮捕陈冠希 怒斥其是缩头乌龟”。“虽然陈冠希称自己亦受事件困扰,但网民没有予以同情,反而对他大肆抨击,除以恶魔、缩头乌龟形容外,又发起全城封杀陈冠希行动,说陈冠希只能选择交出所有不雅照或是接受封杀。涉及事件的女主角张柏芝、陈文媛、钟欣桐至今未露面,网民对她们表示同情,有人认为柏芝会因此事与谢霆锋离婚,认为阿娇应会退出娱乐圈,而陈文媛则不能嫁入豪门。香港艺人情色照风波急转弯,70%的网友在网上表决,警方应该逮捕拍摄这些女艺人和名模‘艳照’的艺人陈冠希,认为他‘罪行最大’”。
涉及事件的女主角真值得可怜吗?当初享受鱼水之欢的时候难道是陈冠希“霸王硬上弓”吗?倘若如此,这些女人们直接去法庭告状就是了;倘若不是,作为成年人,她们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什么可怜之处并值得同情呢?至于认为应该逮捕陈冠希,更是无稽之谈。陈冠希第一没有强/奸之恶,第二没有散播淫秽物品之举,第三没有其他违法犯罪之行,凭什么就去逮捕人家呢?香港名嘴黄毓民与导演李力持同样愚蠢的可笑,黄毓民表示警方应该去搜查陈冠希的家和电脑,李力持质疑“警方已经抓了发布情色照的人,为什么不抓拍照的那个人(指陈冠希)?”
我们整天开口讲法制,闭口讲民主,但是在这个事件中,从诸多网民甚至名人的身上,我看不到半点应有的法制意识,也看不到半点成熟的民主观念,这才是真正让我感觉可悲之处。与“艳照门”事件本身相比,这才是最大的遗憾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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